近日,吉林省印发《吉林省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旨在大力推进该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运营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求,助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在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吉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吉林省省长胡玉亭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及,2024年,要按照30%至50%渗透率,超前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累计建成充电桩60000个以上、换电站170座。
按照《方案》中给出的目标,到2025年,吉林省计划建成充电桩12万个(含私人桩)以上,换电站200座以上,实现吉林省内各市(州)城市交通圈充换电设施全覆盖,高速公路服务区快速充电桩全覆盖,城市公共领域各类停车场景充电设施全覆盖,农村地区充电桩村村全覆盖。
到2030年,吉林省要基本实现充换电设施智能开放、充换电信息互联互通、充换电服务安全便捷,逐步形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布局的充换电网络。打造覆盖面广、规模适度、功能完善、具有吉林特色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据了解,吉林省将进一步构建以专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以公用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充换电站为补充的电动汽车充换电网络,全力打造布局合理、安全便捷、智能高效的高质量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
《方案》提出,要以吉林省京哈走廊、京延通道为重点,逐步拓展高速公路网充换电基础设施覆盖广度,加密优化设施点位布局,强化关键节点充换电网络连接能力,加快补齐城际路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打造有效满足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城际充电网络。要按照相关要求,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同步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快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基础设施改造,新增设施原则上应采用大功率充电技术。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因地制宜科学布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强化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服务。
另外,吉林省还要加快城市公共领域充换电网络建设。要以城市道路交通网络为依托,优先在交通枢纽、大型商业区、城市公园、驻车换乘(P+R)等已有停车场地建设快慢结合的城市充电网络,新建公共停车场严格落实《城市停车设施技术标准》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车位比例要求。大力推进城市充换电基础设施与停车设施一体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各类停车场景全覆盖。合理利用城市道路邻近空间,建设以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鼓励新建具有一定规模的集中式充换电基础设施。
同时,吉林省要推动省内具备建设条件的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利用内部停车场资源,结合单位电动汽车配备更新计划及职工购买使用电动汽车需求,加快单位内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求,并鼓励对公众开放。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具备条件的加油(气)站配建公共快充和换电设施,积极推进建设加油(气)、充换电等业务一体的综合供能服务站。加快旅游景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A级以上景区结合游客接待量和充电需求配建充换电基础设施,4A级以上景区设立电动汽车公共充电区域。
吉林省将推动全省居住区停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新建居民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具备安装条件的居民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鼓励并引导各地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并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建设。
《方案》明确,要促进充换电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引导各类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建设运营,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换电服务市场。推广充电车位共享模式,提高车位和充电基础设施利用效率,鼓励充换电运营企业与整车企业、互联网企业积极探索商业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