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间,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公告称,为适应新时代新材料国产替代的发展需要,把握下游新能源汽车、光伏太阳能等国家级重点产业的应用需求,公司和盘锦晟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锦晟腾”)一致同意加强合作,共同研发光伏POE胶膜的改性替代材料及其生产工艺,以及氢化丁腈橡胶(以下简称“HNBR”)及其生产工艺。
为此,公司与盘锦晟腾拟签订《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公司之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分别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人民币2.25亿元及人民币2.75亿元,对应公司与盘锦晟腾分别持有合资公司45%和55%股权,合计出资人民币5亿元。
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一)拟定合资公司名称:盘锦长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内容为准)
(二)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
(三)注册地址:辽宁省盘锦市(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登记为准)
(四)出资方式:货币
(五)出资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六)主要业务:新能源新材料(包括光伏POE胶膜改性替代材料和氢化丁腈橡胶等)的产品与技术研发,以及后续的生产与销售。
(七)股权结构及出资情况
公司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25亿元,占合资公司45%的股权;盘锦晟腾以货币形式认缴出资2.75亿元,占合资公司55%的股权,上述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