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市永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7: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乐平市永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万件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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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333300
通讯地址:乐平市观音泉路41号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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