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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新增1500t铁件(机械、汽摩配件及剪刀)和年产3万平方米普通单面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图1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新增1500t铁件(机械、汽摩配件及剪刀)和年产3万平方米普通单面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2023-08-24 16:593260报价


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新增1500t铁件(机械、汽摩配件及剪刀)和年产3万平方米普通单面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建设单位: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年新增1500t铁件(机械、汽摩配件及剪刀)和年产3万平方米普通单面线路板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平阳县滨海新区电镀园区


建设内容:一、1楼二车间新增一条半自动镀铬线;七车间镀铬生产线尺寸进行调整,产品由活塞变为剪刀;二、2楼线路板生产车间新增网框清洗工艺;三、4楼生产酸洗、磷化线部分尺寸槽调整;新增化学镍生产工序;本次扩建项目新增1500t铁件(机械、汽摩配件及剪刀)


二、评价范围内的主要敏感点分布情况


本项目位于平阳县滨海新区电镀园区,周边环境敏感点见下表。


表1 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保护项目


序号


保护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序号


保护名称


相对厂址方位


距厂界最近距离/m


大气环境


(边长2.5km)


1


海滨村


西南侧


2185


6


海涂农场社区


西南侧


1252


2


陡南村


西北侧


2710


7


横北村


西侧


2565


3


陡北村


西北侧


2674


8


海西镇政府


东南侧


1770


4


阁一村


西北侧


3166


9


滨海新区管委会


东南侧


1827


5


平阳县海西镇第一幼儿园滨海园区


东南侧


1954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①根据预测结果,企业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各特征污染物在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小时质量浓度均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②车间生产废水分类处理分流系统、分类分流接入不同管道排入平阳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根据绿色温州—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州市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近期(2021年温州市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评价报告)数据显示,平阳县东海污水处理厂2021年全年废水达标率100%,本项目废水排放对园区污水处理站冲击不大。


③根据预测结果,项目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④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均能按照相关要求合理处理与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水:生产废水经分类分质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水收集池后通过园区架空管网送至平阳海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相关标准后排放。


废气:铬酸雾:槽边吸风集气、电镀生产线密封、顶部吸风等集气措施,并经铬回收装置和铬酸雾净化塔处理后达标排放;氯化氢:槽边吸风集气、顶部吸风等集气措施,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后达标排放。定期检查于维修排放通风装置,及时检修。更换破损的管道。机泵、阀门及污染治理设备,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事故性排放。在整个工艺流程中尽量减少敞开式操作。加强车间的通风和排气,做好消防工作,严格按消防规章落实各项措施,杜绝爆炸、火灾引起的污染事故。对废气处理设施安装独立电表,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台账。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噪声。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如彩印机等做好进一步的隔声、吸收处理。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合理布局,项目的总体布局上,将生产车间和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布置在车间中心,加大噪声的距离衰减,同时生产设备基本安置在室内。


固废:固废分类收集,其中危险废物分类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原材料均存放在生产车间内,并有专人负责管理,在加强厂区防火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采用一用一备的方法,严禁出现风机失效、废气未收集无组织排放的工况。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浙江省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原则,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项目投产后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用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手段,可以将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控制在相应的排放标准之内。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讲,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15167765528


十、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浙江科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7-88390620


十一、当地环保部门和项目审批部门


项目审批单位: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阳分局 联系电话:0577-63735981


公示单位:平阳县联发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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