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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CHX-ZB-2023-004 招 标 人: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PAGEREF _Toc76556461 \h 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PAGEREF _Toc76556462 \h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PAGEREF _Toc76556463 \h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76556464 \h 25 第五章 项目说明 PAGEREF _Toc76556465 \h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76556467 \h 43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SDCHX-ZB-2023-004 2、项目名称: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 3、工程概况: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及技术方案等。 5、采购单位: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4、需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 5、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有意参与本项目者,请于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或者由投标人将下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sdchxzb@126.com(发送邮件时应包含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送资料后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9:00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济宁市供销路41号 联系人:徐剑峰、崔延凯 电话:0537-2387157/18905375676 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山东华能药业网站( http://www.huanengyy.com/)上发布。 2023年5月5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项目内容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DCHX-ZB-2023-0042采购内容及采购范围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采购项目等内容。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项目说明技术标准和要求。3采购人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名称: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济宁市供销路41号联系人:徐剑峰、崔延凯联系电话:0537-2387157/18905375676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7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合格标准8供应商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供应商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4、需具有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5、投标人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得存在相关行贿犯罪记录;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9资格审查及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将需要磋商小组资格评审的相关证件、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原件等】密封包装,在递交报价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受。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投标。注:1、以上证件未提供或者不全的,磋商小组将否决其报价。2、供应商还应将需要磋商小组验证的评分标准中相关资料与上述资格证件统一密封包装,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并提交,否则评标办法中相应条款不予计分。3、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任何证件,不予接受。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业绩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无效报价处理。10参加磋商会议时供应商需要携带的证件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磋商会议。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的,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不必密封)。未按规定提交证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磋商文件的获取见竞争性磋商公告12供应商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3投标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4盖章和签字要求须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15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五份1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5月5日9:00分(北京时间)17磋商会议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5月5日9:0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济宁市供销路41号二楼会议室)18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9磋商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2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在2023年5月4日17:30时前汇入以下账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帐户:开户名称:山东长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宁东城支行银行帐号:3700168390805000213020响应文件的密封要求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1纸质响应文件装订要求1、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2、响应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22知识产权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23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成交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在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发现成交人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人资格,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成交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4采购预算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160万元采购预算价是采购人对本工程预期的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价,报价高于采购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招标代理费162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5报价要求本次采购共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清单、现场情况及图纸自行报价,确保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材质、环保等要求。26供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70日历天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27质保期整机质保期为需方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因设备自身原因而产生的故障导致连续停机时间超过10天时,保修期限应向后顺延。28用户需求系统设备的工艺要求、性能要求、电气及控制系统要求、计算机系统要求、外观及材质要求、清洁要求、安全保护要求、公用工程要求、服务要求、培训要求、维护要求、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商务及其它要求等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说明”的用户需求标准(URS)。29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供应产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联系人:30履约担保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前按照成交价的2%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2付款方式付款周期1.合同签订后7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2.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经初步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60%的货款;3.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试生产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5.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24个月后,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无问题,三十日内无息支付。33重要说明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总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满足采购人使用功能及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材质、环保要求等所有的内容。34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三、磋商文件 4. 磋商文件组成 4.1 本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项目说明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 4.2 磋商文件的澄清 4.2.1 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当日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4.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 5.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供应商和采购人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函使用中文。 5.2 除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响应文件组成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报价一览表; (4)报价明细表; (5)货物参数及规格; (6)项目管理机构; (7)业绩一览表; (8)资格审查材料; (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7. 响应文件装订 7.1 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7.2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必须胶装,编制页码,不得脱页、断页等,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8.响应文件编写方式 8.1 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报价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8.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 A4 幅面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8.2 磋商报价 (1)本次磋商报价为两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和第二次报价,且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磋商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2)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报价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含税金)。 (4)供应商可提报分项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如果响应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6)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报价,有优惠的,请将优惠一并折入产品报价,本项目不接收报价以外的价格优惠、赠与。 (7)项目准备和实施报价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3 报价 8.3.1供应商应结合本单位及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及系统实施方案自行报价,确保系统功能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通过验收,确保合格。本次采购共二次报价,以最终报价作为成交价格。 8.3.2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8.3.3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供应商的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8.3.4 不统一组织考察现场,因供应商未考察场地而引起的报价漏项,供应商自行负责。 8.4 报价单位所投报产品、材料的品牌在质量、技术参数、档次等方面应高于或相当于参照品牌的质量要求、技术参数、档次等。在项目实施中若发现成交单位选用的品牌在质量要求、技术参数、档次等要求上低于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设备参照品牌,经专家论证后,采购人有权重新选用品牌,价格执行原投标价格,若成交单位拒不执行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8.5 所有材料及货物进场采购前,其质量、品牌和档次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否则不得采购、进场。发包人对承包方确定的供应商及各种材料的厂家、品牌、价格具有监督、审核、否决权。 9.响应文件签署 9.1 供应商代表必须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各附件),并在响应文件封面及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盖章部位加盖本单位公章。 9.2 供应商代表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响应文件及未加盖单位公章,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评审。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磋商保证金: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 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11.1 供应商应准备陆份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并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1.2 供应商宜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封面格式见附件五): 1)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2) 正本或副本; 3)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地址、电话 11.3 每一密封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2.报价有效期 12.1 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称为非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拒绝。 12.2 特殊情况下,在报价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可以书面形式拒绝或接受上述要求。 五、响应文件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3.1 截止时间: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3.2.1 起止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2 供应商代表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如因特殊原因需推迟报价截止日期的,则按采购人另行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3.2.3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相关手续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13.2.4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13.3. 响应文件签收 13.3.1 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响应文件签收证明。 13.3.2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价不予接受。 13.3.3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3.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3.3.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1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3.3.3 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14. 响应文件的签收 14.1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4.2 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15.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5.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 11 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15.3 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响应文件。 六. 磋商 16. 磋商程序 16.1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报价。公开报价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供应商参加。 16.2 公开报价时,由供应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16.3 唱价; 16.4 记录员将唱标内容分项记录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当场签字确认; 16.5 进入评审阶段。 17. 磋商 磋商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建磋商小组; (2)磋商准备工作。磋商小组成员熟悉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磋商原则、磋商方法及成交原则; (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磋商,并进行最后报价;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磋商报告; (5)磋商小组解散。 17.1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 17.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 17.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报价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磋商以及其他与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7.1.3 评审专家成员严禁参加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因事先不知情而参与的,获悉与评审项目有利害关系后应立即告知退出; 17.2 磋商准备 17.2.1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到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到达磋商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2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分工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推选一名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不得担任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竞争性磋商小组组长在与其他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竞争性磋商小组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17.2.3 熟悉文件资料 (1)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认真研究磋商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未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磋商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提供磋商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开标会议记录以及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17.3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17.3.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基本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磋商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的内容,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依靠响应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竞争性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审结果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由竞争性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17.3.2 评审方法 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17.3.2.1 确定合格的供应商: (1)符合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7.3.2.2 初步评审: (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确定每一供应商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文件是指响应文件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磋商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a) 响应文件不完整; b)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c) 响应文件载明的服务时间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 d) 响应文件中的服务配置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e) 供应商未按要求不参加开标仪式及询标事宜; f)响应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g) 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h)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响应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和更正。但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上述初步评审,只有成为合格供应商并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综合评审阶段。 17.3.2.4 磋商及最终响应文件: (1)由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体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必须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经磋商后确定最终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分。 (4)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及现场供应商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报价截止时间, 所有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通知书上签字确认,既不说明原因又拒不签字的供应商视为不参与最终报价,按“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处理。 (5)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最终报价单;报价单上应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按照最终报价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唱价。公开唱价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人员、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参加。 (6)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最终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最终响应文件,在最终报价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最终响应文件。 (7)工作人员当众拆启最终响应文件,唱价员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等内容。 (8)记录员将唱价内容分项记录。 (9)详细评审: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统一汇总后按得分高低排列名次。 (12)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1)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2)根据财政部(财库【2015】124号)文规定,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13)无效报价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报价将被视为废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供应商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供应商应予以赔偿。 1)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 2)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3) 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4) 供应商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供应商; 5) 供应商串通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1)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9)成交供应商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14)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以废除本次采购项目: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除本次采购项目后,采购人将把废除本次采购项目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8.定标 18.1 定标方式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8.1.1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原则,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按经评审的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采购人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得分相同的,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用记名投票的方法推荐成交供应商。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成交、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18.1.2 编制评审报告 竞争性磋商小组向采购人提交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全体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签字,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名单及理由; 18.1.3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对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8.1.4 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即告解散。 18.1.5 竞争性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所有响应文件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18.1.6 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18.1.6.1 关于磋商活动暂停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磋商的原则,按磋商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磋商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磋商工作无法继续时,磋商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磋商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磋商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磋商。 18.1.6.2 关于磋商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磋商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磋商中途退出磋商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磋商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磋商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磋商。 18.1.6.3 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磋商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18.2 成交通知 18.2.1 确定成交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成交结果。 18.2.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8.3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8.3.1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18.3.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 重新采购 19. 重新采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1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 纪律和监督 20.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1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磋商工作。 22 .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磋商文件中“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磋商。 23.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九.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 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格式纸质投标文件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 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3响 应 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供货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用户需求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权利义务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项目说明”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投标价格投标报价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纳入投标价格中的暂估价、暂列金额等非竞争性费用金额与招标文件的规定一致。规费、税金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取。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评审标准详见本章附件:评审标准 附件:评分标准 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投标报价55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45分,其他投标报价与之相比,每高1%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1%加1分,最多加10分。不足1%的,按照内插法计算,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评标基准值为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企业业绩与实力5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类似供货安装项目合同业绩,每有一份得1分,最多得2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得3分,原件提供不全不得分。备注: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查验,以签订日期为准。未提供原件、公开开标时间后提供、提供不合格、提供不全者,不得分。3技术方案及设备配置30投标文件中需列出所投设备详细的技术参数表、主要部件的详细配置表、详细的说明投标设备的性能、结构特点等。①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根据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程度,合理性、先进性及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10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5-7分;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4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②投标人所投设备的配置情况:主要指标的经济性能达到国内或国际领先程度,且性能先进、技术成熟,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10分;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7分;部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4分。③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的完整性、所投设备的质量安全可靠性、维修的便捷性、性能稳定性,由评委酌情得0-5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④投标人承诺的供货范围(含备品备件、专用维修工具等),0-5分。4施工安全、文明、质量、保证措施、人员配备41.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可行的安全、文明、质量保证措施,对安全隐患或事故预警系统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由评委酌情打分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2.项目部人员配备齐全、合理,各专业技术力量雄厚,评委根据表述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得0-2分,若此条缺项不得分。5售后服务3①维修服务及时周到且有相应的承诺和保证措施等进行评价,得0-1分;②备品备件齐全、质量优良、供应及时、免费质保期满后承诺低于市场价格更换的,得0-1分;③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到场维修的,得0-1分。6质量保证3免费质保期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整机每延长1年加1.5分,最多加3分。免费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合计100 备注: 2、本项目不接受不平衡报价; 3、评分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各供应商得分为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所打分数的平均值。 5、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关联公司之间业绩不认可,关联公司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近三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今。 合同编号: 号 合同签订地点: ―――――――――――――――――――――――――――――――――――――――――――― 甲 方: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乙 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本合同。 一、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万元)合计(万元)1四边封条袋包装线2//////总价(RMB)人民币: 元整(¥ 元)备注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乙方提供的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设备,严格按甲方提供的URS要求制造,使之符合新版GMP标准。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所提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现场调试验收合格之后12个月,或货到甲方现场15个月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发生任何故障,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和回收: 乙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妥善包装,以确保货物不至于因运输原因受损,使之完好安全运抵甲方现场。由于包装运输不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以及交货时间和地点: 运输方式乙方负责将设备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负责卸货及将设备搬运到安装现场运输费用乙方承担保险承办方乙方负责承办保险保险费用乙方承担交货时间预付款到乙方帐上70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乙方厂内到货地点甲方国内指定地点。备 注五、初步检验及提出异议期限: 在设备抵达到货地点之后,甲方需及时安排对设备的外观、型号进行初步检验。如经初步检验,甲方发现到货设备的外观、型号与合同及相关文件不符,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并有权拒绝接受设备交付,视为设备未交付。如经初步检验,甲方未发现不符之处,则在乙方的送货单上对设备送货数量进行签字确认,接受设备交付。 本条项下的甲方初步检验,仅为核实确认乙方所交付的设备数量、型号之目的,不具有证明设备质量的效力。 六、结算方式、期限和责任: (1)甲方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计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 (2)甲方在乙方设备制作完成后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计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发货,因甲方不及时支付造成的交货延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甲方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试生产验收合格后,向乙方再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计人民币 元; (4)留合同总额的 10% 作为质保金,计人民币 元,质保期满24个月后,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无问题,甲方三十日内无息支付。 七、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 (1)设备运抵到货地点并由甲方接受设备交付后,设备风险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2)设备运抵到货地点后,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八、安装、调试和培训: (1)所购设备运抵交付地点并由甲方接受交付后,由甲方负责厂内运输,搬运到所需位 置,并负责设备安装和外部管路的连接; (2)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到甲方现场免费调试设备一次,使设备正常运行。甲方在通知乙方到现场调试时,要确保具备设备调试条件,如乙方到达甲方现场后发现设备不具备调试条件,乙方有权拒绝在甲方现场等待条件具备,乙方下次到甲方现场调试时有权收取差旅费、人工费;设备经调试,可以正常运行,视为设备验收合格; (3)乙方到甲方提供一次现场培训;甲方另可安排相关人员到乙方工厂进行培训,交通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安排食宿; (4)乙方免费提供三次现场验证(试生产)服务,超出部分按每次 元收费。 九、技术文件: 下述文件一套,乙方随设备一同包装发运。 (1) 压力容器相关证明文件; (2) 全套新版GMP验证资料。 十、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合同,履行合同期限则按照不可抗力影响履行合同的时间作相应延长; (2)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和终止时尽快电告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政府机关签发的证明航空邮寄给另一方; (3) 如果一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超过30天,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 (4)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 十一、违约责任: (1) 按本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2) 本合同未作约定的事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3) 任何一方均放弃主张违约金过高的权利。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 双方友好协商; (2) 协商不成由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等有关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十三、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通过传真方式签署,传真件具有与原件同等的效力。 十四、其他: (1) 乙方收到第 2 笔货款后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 (2) 设备配置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和验收标准之一。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定日期: 签定日期: **系统设备主要配置清单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厂家品牌(产地)数量12345678910... 第五章 项目说明 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 四边封颗粒包装线用户需求标准 (URS) 1. 目的本用户需求书(简称URS)阐述了用户的需求,包括用户对该设备的工作原理、功能、过程控制、技术性能和参数的期望及对设备制造质量要求和GMP要求,是设备设计和验证可接受标准的依据,URS也将用于生产制造商合同。是系统设计和验证的主要标准和依据之一。 2. 范围及责任该文件适用于固体制剂车间四边封条袋包装线用户需求说明。文件中“必需”条款,需供应商制造时必须达到部分,制造商不可用其它技术代替,“期望”条款需供应商制造时可选用不同的技术,但最终需符合使用方的需求。 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负责URS编制(初步稿);供应方负责按双方确认的设备URS(最终稿)和其他标准文本进行设计和制造,提供设备验证标准文本并完成FDS、FAT、SAT、DQ、IQ、OQ、PQ验证文件的草案的编制和修订,组织FAT验收和出具报告,完成设备运输,参与SAT验收和签名;完成DQ、IQ、OQ验证,协助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完成PQ验证。 3. 法规、指南和标准以下标准作为固体制剂车间数粒瓶装线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和验证的依据,如强制性标准有最新版本则以最新版本为准,非强制性标准则需双方确认: – 需要遵守的相关GMP规范:CFDA《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版; – 适当参照现行欧盟第四卷人用药品和兽用药品GMP指南和有关的GMP实施指南; – 2015版中国药典及其它相关法规要求和准则; – 电气及控制部分应符合IEC标准; – 机械设备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 符合中国安全环保标准; – 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或ISO标准; – 安全:依照CE标准; – 噪音:依照CE标准; – 所有的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根据GB、IEC/CENELEC、VDE标准; – 现场安装必须适合于相应的制药洁净区域及工艺要求; – 未提出部分应符合装盒机行业标准。 4. 缩略语缩略语定义URS用户需求说明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GMP现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C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FDA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CFR美国联邦法规IEC国际电工委员会ISO国际标准化组织VDE德国电气工程师协会GB国家标准CE欧洲统一,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DIN德国标准化学会FAT工厂验收测试SAT现场验收测试UPS不间断电源5. 项目介绍 5.1 项目描述购置四边封条带包装线一条,设备配置包括四边封条带包装机、单袋在线称重、小袋整理输送系统、装盒机。 1、填充量:6g(根据物料含量浮动) 2、粒度标准:见样品 3、装量差异:目标装量:±3% 4、内包尺寸:70mm*75mm(现有3面封,可根据物料制定方案) 5、外包规格:14袋/盒,两联袋 6、盒尺寸:根据物料乙方确定盒尺寸,最终甲方确定审核 7、说明书尺寸:145*290MM 材质:60g双胶 6. 用户需求URS编号需求描述期望/必需符合情况6.1 设备工艺要求URS1功能配置需求:袋包、RE纠偏、批号压印、单道称重剔除、装量自动调整、理袋、补袋、装盒。必需URS2整线稳定速度:≥400袋/分钟(产品及包材规格见5.2产品及包材规格)必需URS3四边封条带包装机:稳定运行速度≥400袋/分钟,切刀速度≥40切/分钟;填充量:6g(根据物料含量浮动),内控标准:±3%。必需URS4单道检重机:稳定运行速度≥400袋/分钟,量程范围不小于:1~20g,称重精度:±20mg,在线检重准确率:≥99.9%。必需URS5理袋机数量:稳定运行速度≥400袋/分钟,理袋范围:1~28袋/盒,可以在屏幕自行调整,理袋数量。必需URS6自动装盒机:稳定运行速度≥80盒/分钟,说明书折页破损率≤1‰;装盒破损率≤1‰;盒中无产品无说明书自动剔除率100%必需6.2 性能/系统要求6.2.1四边封条带包装机URS7封边模式:四边封;热封模式:辊压,封合力度可调;设备配备卷膜拼接台方便换卷及膜卷拼接。必需URS8复合膜材质:聚酯/铝/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必需URS9具有压印功能(批号、有效期至)必需URS10袋包装封合纹路必须清晰、规整、并通过密封性测试。每列横封和纵封的热封效果稳定,不产生热封不均匀或热封后开裂的现象。必需URS11分装对粒度的影响:分装后颗粒粒度增加不得超过分装前颗粒粒度的10%必需URS12对标对版:光标自动跟踪、自动对标对版;误差≤±1.5mm;能够自动完成上料、制袋、计量、充填、封口、分切、切易撕裂凹口、批号打印、横切、计数等分装功能必需URS13驱动方式:整机全伺服驱动装填方式需对物料进行装量差异测试,符合要求后提供给甲方技术参数,甲方认可后执行。下料:在小袋的成形及下料后的密封过程中,设备应具备对物料粉尘进行控制的装置,确保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不外泄,确保下料过程中热封对料斗升温,对物料的影响,同时避免小袋的封口产生夹料现象。必需URS14设备具备定点停机功能。必需URS15设备料斗中物料料位可进行自动监控,料位到达上限时停止给料斗进料/有加满报警,到达下限时自动给料斗进料/提醒加料并作延时停机,当料位在上下限之间时,设备可复位开机必需URS16有爬坡码垛整理机构,三期信息面朝上。必需URS17在码垛前有单道称量系统,单道称重系统装量差异限度满足≤±0.02g,并有不合格产品单道剔除机构(采用梅特勒或HBM)必需URS18在输送带上有码垛缺袋剔除机构必需6.2.2装盒机URS19包装工艺流程:人工将说明书、包装盒分别码放到说明书库、包装盒库,装盒机经过折纸机自动将说明书折叠整齐,送入指定工位;将包装盒取下,通过开盒机构将包装盒打开,同时落入指定工位;产品经轨道和说明书自动推入打开的包装盒内,包装盒向前输送;向前输送过程中在封盒工位将盒盖封好,然后将小盒输出。通过光电检测开关将无说明书在剔除工位剔除。必需URS20设备要求具有但不限于以下装置:有一入盒的装置、有一入说明书的装置、有将产品和说明书推进小盒的装置、有剔除装置、装有无油真空泵,并与装盒机真空需求匹配,保证真空稳定。必需URS21驱动方式:全伺服驱动,更换产品规格时,设备调整方便快捷必需URS22入料工位装盒机和上道工序自动联线。必需URS23具有手动、自动选择功能,无极调整整机装盒速度,并且设备各运转部分都能一起进行调节。必需URS24输送带转速匀稳,不产生卡滞现象,输送带的交接处交接平稳且顺利通过。必需URS25小盒必须完全装好,所有物料无任何被设备损坏,装好的小盒内不能缺少、损坏任何物品。必需URS26产品进入探测传感器应高度可调,以适应不同的产品。必需URS27装盒机生产过程中的包装盒、说明书的使用量具备计数功能。必需URS28有在线的低料位检测系统(包括:产品、说明书、纸盒)必需URS29机器运行过程中意外落下物料(产品、包装盒和说明书)都必须落入指定容器,不得进入下一工序。必需URS30装盒机应该在离合器上设置过载保护系统,如塞入过程中阻力过大,设备能自动停机报警。必需URS31如若没有产品,则不送包装盒和说明书,若没有说明书,则不送产品和包装盒,若没有包装盒,则不送药瓶和说明书。必需URS32连续多次没有抓到包装盒或说明书,设备自动报警停机。次数可调。必需URS33折纸工位:折纸机采用GUK品牌,说明书尺寸145*290MM,便于操作人员向说明书加料器中加料,喂料形式为未成形说明书整刀进入, 能够在添加未成形说明书过程中保持装盒的连续运行必需URS34折纸工位:说明书夹子需要牢固夹紧说明书以防止其偏斜。必需URS35折纸工位:说明书的放料架应易调节和放纸方便,放料架说明书的储量需大于20分钟的生产速度,说明书放料架的调节能适应说明书规格的变化,标明调节尺寸。必需URS36折纸工位:说明书吸落动作正确,释放针确保每次吸纸动作只带出一只纸,经机械折页过程能方便完成单折双折等要求。且释放和折页过程不得有损坏说明书的现象。必需URS37开盒工位:能够实现无药托不吸盒,吸盘便于更换必需URS38开盒工位:盒子喂料形式为未成形盒整刀进入,能够在添加未成形小盒过程中保持装盒的连续运行必需URS39开盒工位:喂料架下方的释放装置,确保每次吸盒动作只带出一只纸盒。真空吸盒与成形机构协调,使成形呈现四方形。同时真空度能方便调整(设备自带真空泵)必需URS40入盒工位:折叠后的说明书和药托入盒机构应有缓冲防过载的结构,做到软性推入,推入过程不得损坏纸盒。必需URS41打印工位:能够实现在线钢字打印必需URS42打印工位:打印内容包括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 ,打印内容清晰、打印内容在指定范围内必需URS43打印工位:纸盒打印产品信息时,确保打印位置正确,调换字粒简单快捷,批号位置误差<±1.5mm;必需URS44打印工位:按需方要求提供不少于30套的钢字,含、数字、点和空白。必需URS45封盒工位:盒子二边折舌有前后的折舌插舌过程,折舌轨道光滑,插舌刀摆动过程能真实封舌而不损盒体必需URS46封盒工位:扣盖装置标明调节尺寸,导向装置稳固可靠,不易变形,便于调节恢复。必需URS47剔除装置:自动剔除没有进包装盒的药瓶、说明书;没有装入药瓶、说明书的包装盒。必需URS48剔除装置:剔废过程不能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及运转,剔出的产品要落到一个专门容器中进行收集。必需URS49剔除装置:剔除装置确保被剔除产品不被损坏。必需URS50出料装置:出料装置能把产品一个一个分开有序送出,不得出现重叠或混乱。必需URS51出料装置:装盒机生产的成品具备计数功能必需6.3 电气及控制系统要求URS52采用 PLC 或工业PC控制,PLC、触摸屏、交流接触器、变频器、传感器采用国际知名品牌,例:施耐德或西门子同档次品牌。其他关键部件(电气、启动元件等)应选用国际知名品牌或质量稳定的国产部件。必需URS53设备配置声光报警灯,当生产过程中出现异常时,设备报警并停机,并在触摸屏上显示报警信息。必需URS54设备上的仪器仪表及设备联接件使用公制单位。必需URS55电路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动作准确,在设备操作控制屏上、传送链带附近等关键部位设置急停按钮。必需URS56所有电机均具有过载和过流保护功能。必需URS57电气元件和电气线路布局设计合理、安装规范、标识齐全,便于维护操作。必需URS58电气柜应有防尘、防湿、排热措施。电气柜所有金属部位应该正确接地。电器柜等电器防尘、 防水等级应达到 IP54。必需URS59所有控制配线采用低电压控制系统,电压≤36V。低压接线(通讯/信号线路)与较高的电压隔离开处理,并且采用屏蔽电缆。必需URS60所有的线路应密闭在接线槽内,不能裸露在外。必需URS61所有电线根据P ID文件在每一端通过数字、字母等进行标识。每根导线应在所有端点和连接点采用相同的标识。线路标识打印在防油、防潮的收缩标签上。必需URS62系统中各设备的所有电子元件将被永久标记,并与电气图一致。必需URS63各设备仪表的程序和接线采用的位号应和P ID中保持一致。必需URS64设备主要零部件应该易于区分,最好有明显的标记或编号(主线路和气管必须),管道应清晰的标明内容物和方向必需URS65有与上下游设备联动和单机操作功能,具有点动功能。必需URS66自控系统预留至少10%的PLC输入/输出接点。必需URS67安装有以太网通讯模块,通过以太网线接口将参数上传。必需URS68PLC具有断电保持功能,停电后系统保存相关数据; 来电后设备应处于待机状态,待操作人员确认后方可重新开机。必需6.4 计算机系统URS69PLC+触摸屏控制(西门子),采用先进的人机界面控制系统。功能界面界限清晰。有效区分各功能界面;必需URS70通过有中文语言的操作系统必需URS71有良好的人机界面,可以进行手动及自动切换,操作安全可靠。可根据具体情况在触摸屏上单独控制各工位的开启或关闭,且不会影响设备运行。必需URS72控制系统为菜单式界面,可显示实时工艺界面、当前处方工艺界面、维修界面、系统报警界面及设备参数界面。必需URS73关键运行参数、报警信息均可在操作界面实时显示。必需URS74系统能显示所有传感器及I/O点的状态,如有异常及时报警必需URS75具备影响设备运行、安全等相关的报警提示功能。必需URS76软件分为三级权限:操作工:能够按照生产要求进行基本操作;工艺员:能够修改关键工艺参数;管理员:能够修改三级权限密码、能够新建、删除用户、修改系统时间。必需URS77提供数据采集点表,点表内容为运行界面及设置界面显示的所有参数必需URS78提供触摸屏及PLC备份程序一套。必需6.5 外观及材质要求URS79金属部件:所有接触药品的金属表面都要使用SUS316L不锈钢,并要提供材质证明,不接触产品的金属表面要用SUS304或更好的不锈钢,并要提供材质证明。不得对操作环境及产品产生污染。必需URS80非金属部件:无毒、化学稳定性高、无污染、无脱落的材料。必需URS81所有接触药品的垫圈,密封条和O型圈等只能采用食品级别聚合材料,并能耐受乙醇、臭氧、复合醇等物质的腐蚀和侵蚀以及耐高温,且要提供材质证明。必需URS82设备部件能够耐受臭氧、甲醛等物质的腐蚀、侵蚀必需URS83所有焊件接触物料部位必须要抛光处理,非接触物料的外表面必须进行抛光处理,抛光度Ra<1.0μm,并适当钝化。整机长期使用不能生锈。必需URS84设备外壳装饰面板及关键承重台板采用304不锈钢制作,表面应光洁、平整,抛光面色泽一致,易清洗,无锐角、划伤、毛剌。设备表面精抛光处理,抛光要求: 表面抛 Ra≤1.6μm 亚光。必需URS85设备运动部位加装防护罩材质,采用全不锈钢304拉丝板或者厚度不小于1.5mm的钢化玻璃或者有机玻璃必需URS86传动区密封装置:确保传动区与工作室和洁净室之间的密封效果,确保工作室的粉尘没有明显污染传动区域,传动区的润滑油不污染工作室和所在洁净室,即避免传动区与工作区交叉污染。必需URS87设备使用中有可能直接接触药品的或因设备故障、部件破损以及其他原因能够导致与药品相接触的润滑油,必须是食品级的和无毒的。提供所用润滑油型号和润滑油使用说明,并要提供相关(如食品级)证书。提供可供参考的品牌及相关型号列表和供应商,以便将来能够长期供应,且国内市场能够购买。必需URS88除非在特殊情况下,所有紧固件都应为不锈钢材质必需URS89设备表面避免使用不易清洁的螺帽及沉头螺栓。必需URS90设备电缆和辅助管线(洁净区内)配备304洁净管外套。必需6.6 清洁要求URS91清洁消毒方式:表面由人工擦拭,与大环境一起臭氧灭菌。必需URS92设备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表面必须便于清洁,设备整体应无难于清洁的暴露部位。必需URS93设备内部不能有死角,以保证操作工可以目检设备的所有部位。必需URS94塑料或其它半刚性的或柔韧性材料表面应光滑,容易擦拭清洁。必需URS95设备传动部件易于拆装、清洁、无清洁死角。必需URS96要求清洗的部件,须具备快接功能。必需URS97所有密封垫圈应该易于拆卸和装回。必需URS98设备设计、制造应避免需润滑部件与产品直接接触。必需URS99设备的设计要注意容器内呈圆弧连接,满焊和抛光来保证其容易清洁。必需URS100设备电缆和辅助管线(洁净区内)配备洁净管外套。所提供的设备、附件和连接管线的材质和结构设计,须确保易拆装、无死角、易清洁。必需6.7 安全保护要求URS101系统应包含对人身及机器进行保护的必要控制装置。必需URS102设备操作应设有紧急停车功能,紧急停车按钮应安装在易触及的部位。必需URS103具备整机过载保护。必需URS104设备潜在危险源必须有标识、贴标签并做防护处理。必需URS105机械运动部件必须设有防护罩,或设置在防护区域内。必需URS106工作区的封闭门:具有良好的密闭性,具有良好的透光性(门关闭状态下机器运行情况目视清晰,工作区封闭门易开启,且开启及关闭均有缓冲机构,避免剧烈震动导致封闭门损坏。必需URS107不影响机器性能下,设备任何部位不能有锋利的边缘和尖角,如果不可避免,必须设有安全防护(罩)等措施,并且有安全警示标识。必需URS108设备必须设置急停开关,急停开关必须处于非常便于操作人员触及到的位置。在激活急停开关时,必须能够立即停止所有的机械操作。复位紧急停机或关闭设备门时设备不能发生偶然的动作。必需URS109动力故障时设备能够立即停稳,以保护操作人员、设备和产品。恢复供电,重新开启动力必须要求人员操作,不能是自动开启。必需URS110整机有防止意外撞车而引起重大事故或重要配件坏损的自锁装置。必需URS111设备以额定速度工作时,离设备1.5m处的噪声应小于85分贝。必需URS112设备整机有可靠的接地,设备要有漏电保护功能,人体容易接触的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必需URS113设备应贴有统一的设备铭牌,铭牌上应注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重量及其他重要技术参数。必需6.8 公用工程要求URS114电源:220V 50HZ 和380V 50HZ两种必需URS115环境:温度为15~25℃,相对湿度为15%~50%。必需URS116安装地点:洁净区及一般区必需URS117设备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便于对设备进行操作和维修。必需URS118供应商应标明用电总功率及线径、压缩空气用气量、接口管径及其它参数要求。必需URS119提供设备详细所需厂房设施配套要求,并协助用户完成安装施工图设计。必需URS120正常运行时要求的压缩空气压力不大于6公斤。必需 7. 服务要求URS编号需求描述期望/必需符合情况7.1验收、确认及验证URS121供方协助用户编写确认文件(FAT、SAT、DQ、IQ、OQ、PQ部分),并与用户共同完成验证确认。必需URS122供方应派技术人员协同用户进行产品试生产,完成PQ验证;能够连续生产三批合格产品为验收合格标准。必需URS123安装及验收期间供应商至少有二人全程配合。必需7.2文件要求URS124设备供应商应提供中文操作手册,包括以下内容:技术数据(设备技术说明、设备详细尺寸、设备描述、操作参数范围);使用说明书(操作、检查、常见问题处置);维护说明书(维护、润滑、清洁、常见故障排除);图纸和零件表(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气动部分、油路部分、仪器仪表等)必需URS125提供主要外购部件的说明书。(整机或电气元件)必需URS126重要配置表(内容包括主要外购部件的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商、品牌等信息)必需URS127易损件清单并注明建议更换周期必需URS128成套设备的合格证。必需URS129需要提供关键仪器仪表的校准报告或出厂合格证必需URS130提供与物料接触材料的材质报告。必需URS131提供文件清单,纸质版文件至少提供2套。有电子版的,必须提供电子版。必需7.3包装运输URS132运输时间包含在供货周期内,供应方负责设备自制造地到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车间现场的运输工作,并承担运输费用。必需URS133设备供应方负责包装,包装必须符合当地的运输法规,并标识充分的信息。必需URS134包装应满足运输和装卸要求,防潮湿、防磕碰、防振动,由于包装不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供应方承担。必需URS135机器到货清单必须详列每装箱内容物。必需7.4设备安装及调试URS136由供方承担运输费,运输至需方指定地点。由需方安排吊装卸货,其费用由需方负责。必需URS137货物的开箱启包和检查要在设备安装现场进行,应由设备供方和需方各派代表参加;根据运单和装箱单查对设备及其配套件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将检查结果准确填入《设备开箱验收记录》,并且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归档。如供方授权需方自行拆箱,拆箱后如发现机器或随机物品有缺损,供方须负全责。必需URS138由供方技术人员与需方技术人员共同负责完成设备的安装定位,供方负责设备就位后的内部连接。必需URS139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供方全权负责, 需方派人员协助开展工作。按照需方要求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设备调试,需在需方见证下完成调试工作。必需URS140调试必须在需方水、电、汽等公用介质到位的情况下两周之内完成必需URS141供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人员的食宿费用。必需URS142设备安装调试期间供方人员应遵守需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需URS143设备安装完成后供应商应有技术人员协同我方进行产品试生产,试车期限为1个月,能够连续生产三批合格产品为验收合格标准必需URS144需方提供试车方案,并根据前期URS/DQ文件标准进行试机确认必需URS145设备现场就位完毕,进行IQ确认前,应对该设备进行试车运行,制造商应参加试车全过程并对试车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决。必需7.5 9培训要求URS146供应商应做好需方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原理、结构、操作、安装调试过程的注意事项、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易损件更换、规格件更换以及维修等内容,使需方人员能熟练操作并经双方人员认可。必需URS147培训对象:管理、技术、维修、操作及相关人员。必需URS148为所有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品。所有的资料必须是中文书写。URS149培训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设备的基本组成,了解各组成部分的技术,设备原理和性能;--- 设备主要部件的装配和拆卸,内部结构;--- 设备的日常维护;--- 设备的故障分析方法与解决步骤。--- 提供设备润滑点分布标示图纸。注明每个加油点的机油有关信息、每次加油量、加油周期。必需7.6 9维护要求URS150提供易损零部件清单及其指导价格,维修周期与标准,零备件,如为订制,则需注明并提供图纸、制造商、报价及交货周期。必需URS151对于通常不被视为零备件但是一旦损坏可能会导致很长设备停机时间的部件应加以标识,并包括该类部件的估计提交时间。必需URS152须提供设备所用润滑油牌号清单及润滑图,润滑方便、快捷。必需URS153每线提供维修工具1套必需URS154提供可满足两年设备运行需要的易损零部件(列出两年内免费零部件清单,包括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厂商、可使用时间等)必需7.7 9质保及售后服务要求URS155质保期为项目验收合格,由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办理项目移交之日算起。整机质保期为需方现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因设备自身原因而产生的故障导致连续停机时间超过10天时,保修期限应向后顺延。必需URS156在质保期限内,合同中所供货物和工作内容在操作规程内出现任何问题,制造方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必需URS157质保期内供方应到用户现场对设备作免费维护保养至少一次。必需URS158制造方应提供主要备品备件的清单,在设备使用寿命内,制造方应保证设备零配件的供应,并提供优惠供应的承诺。必需URS159售后服务必须响应及时,要求设备出现故障后要在2小时内明确答复,当电话沟通无法解决时,相关技术人员必须在24小时内赶到买方现场,对问题进行解决。必需7.8 9商务要求URS160从合同生效开始,交货期为70天。在产品制造期间,如制造商未按合同及URS相关技术条款制造,发生交货延迟,需制造商负全部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必需URS161首付30%,货到30%,调试合格后30%,24个月质保期满后10%,售后服务、产品质量无问题,三十日内无息支付。必需URS162供应商在报价中需要将所有需要提供的辅助设施(如冷热水、电、蒸汽、压缩空气、支架等)列举清楚,若有列举不明之项目,发生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必需7.9 9其他要求URS163供应方应认真审核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提交URS中的各项内容,有疑问之处应及时与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进行沟通,按双方确认内容修改或补充URS相关条款。必需URS164供应方应对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交的URS逐条进行回复,说明能否满足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的需求、满足程度、实现用户需求的方法或措施、关键部件品牌。必需URS165供应方应向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供URS中相关指标测试检验的方法。必需URS166供应方对济宁华能制药厂有限公司提交URS中所涉及的内容如有疑问均需在签约前予以澄清和说明,否则各项均列入机器到货验收的依据。必需URS167乙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国家重点节能技术推广目录》中高效节能产品的要求,设备配套三相异步电动机应符GB18613-2012《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要求。必需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已标价清单; 四、项目管理机构; 五、唱标单 六、货物详细信息; 七、其他材料。 一、唱标单 供应商: (公章)项目名称: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元)供货期:质保期: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二、投标函 致: (采购人名称) 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 (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兹以: 人民币(大写): 元 RMB¥(小写): 元 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生产、运输和交付本 项目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 年 月 日或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开始本项目, 天(日历日)内付安装完毕,并确保达到招标人用户需求的标准和要求。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报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说明:已标价清单按“采购清单”中的格式填写。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清单包括“采购清单”有关数量清单、投标报价以及其他说明的内容。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采购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偏离原因 注:1.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正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正偏离”。 2.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负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负偏离”。 3. 如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无偏离,请在“偏差内容”处填写“无”。 4.本表可以按相同格式扩展; 六、其他材料 |